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炎陵县发出首本居住权登记证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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炎陵县发出首本居住权登记证明

炎陵县发出首本居住权登记证明

红网时刻新闻5月9日(rì)讯(通讯员 张成琳)5月8日上午,雷女士到炎陵县(yánlíngxiàn)(yánlíngxiàn)不动产登记中心成功办理炎陵县首例居住权登记手续。夫妻俩为双方老人申请设立了终身居住权登记,用(yòng)法律兜住道德底线,为亲情加筑“安居感”,成为炎陵县居住权登记制度首位受益者(shòuyìzhě),这也是炎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颁发的首本居住权登记证明。 据悉(jùxī),雷(léi)女士和王先生名下有一套房产,为保障(bǎozhàng)双方老人的住房权益,前来炎陵县不动产(bùdòngchǎn)登记(dēngjì)中心咨询居住权登记事宜,登记中心随即安排专人为雷女士讲解居住权政策和办理(bànlǐ)居住权登记的流程和要求,并耐心指导双方申请人签订《居住权合同》,提交身份证明、不动产权属证书等申请材料。两位老人当天就顺利领到了居住权登记证明,圆(yuán)了她们的安居梦,雷女士感慨道:“有了这份法律保障,我两位妈妈的居住问题彻底解决了,心里踏实多了。” 居住权(jūzhùquán)是《民法典》物权编新增的一项用益物权。居住权登记(dēngjì),是指居住权人为满足(mǎnzú)生活居住的需要,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,对他人所有的住宅享有占有、使用的权利。居住权的设立,将房屋的居住权和所有权分开,满足“房子不归我,但我可以住”的诉求,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房屋效用。在居住权存续期间,不受房屋产权转移而影响,从而(cóngér)能够提供一种稳定而长期的居住保障,对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、丰富居民住房形式(xíngshì)、保障弱势群体基本(jīběn)需求等方面有着(yǒuzhe)重要意义。 面对(miànduì)这一全新的业务领域,炎陵不动产登记中心高度重视,在业务开展前期,炎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多次组织业务人员开展学习(xuéxí)讨论,研究《民法典》及相关(xiāngguān)法律法规,全面梳理所需材料、登记流程和法律风险,并逐步(zhúbù)摸索出一套规范、高效的办理(bànlǐ)机制,为居住权登记业务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。 下一步,炎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以此(yǐcǐ)为契机(qìjī),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,加强政策宣传,让更多群众知悉并用好居住权政策,真正实现(shíxiàn)“居者享其权、住者安其心”。
炎陵县发出首本居住权登记证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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