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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年人口突破64万!厦门发布2024年度老龄事业发展公报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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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年人口突破64万!厦门发布2024年度老龄事业发展公报→

老年人口突破64万!厦门发布2024年度老龄事业发展公报→

近日,厦门市民政局、市老龄(lǎolíng)办发布《2024年度厦门市老龄事业发展公报》。公报显示,我市人口老龄化程度(chéngdù)持续加深,老年人口数量与比例均(jūn)创下十年来新高。与此同时,我市老年群体在养老服务(fúwù)、医疗保障、政策扶持等方面获得更加全面(quánmiàn)的制度保障和服务支持,城市“适老化”水平稳步提升。

老年人口总量再创新高 思明区老龄化率最高(zuìgāo)

截至2024年末,厦门市(xiàménshì)常住人口达到535万人,其中老年人64.3万人,占全市常住人口的12.02%;户籍人口309.9万人,其中老年人47.4万人,占全市户籍人口的15.30%。常住和户籍老年人的数量及(jí)老龄化(lǎolínghuà)比例均达到近十年来(lái)的最高值。

从(cóng)各区分布看(kàn),思明区老龄化率最高,同时拥有全市最多的户籍老年人,达17.73万人(wànrén),占全市37.44%。全市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达6.2万人,占户籍老年人总数的13.08%,其中女性明显多于男性。全市共有(gòngyǒu)百岁老人208人。

养老床位每千人32张(zhāng) 家庭病床服务人次全省第一

截至(jiézhì)2024年底,全市(quánshì)共有养老床位20580张,每千名老年人拥有(yōngyǒu)床位32张。其中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(jīgòu)床位的78%以上。全市共建有养老机构44家、居家养老服务站385个、长者食堂及助餐点487个。泰康鹭园、太保家园、国寿嘉园三大高端(gāoduān)项目落地,总投资达50亿元。

厦门7家养老(yǎnglǎo)机构、16家农村幸福院(yuàn)获评五星级,25家服务机构被认定为普惠性机构。全(quán)市养老机构100%达成消防安全标准,“明厨亮灶”全覆盖。此外,厦门市还积极推进老年活动中心改扩建(gǎikuòjiàn)项目,二期工程建成后建筑面积将增至4.78万平方米。

厦门积极(jījí)推动“医养结合(jiéhé)”,已建成护理院2家,康复医院5家,41家公立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协议管理。家庭病床服务覆盖全市45家医疗机构,2024年服务2584人次,居全省首位(shǒuwèi)。家庭医生为80岁以上及失能老人提供每年(měinián)至少一次免费上门服务。

养老服务(fúwù)扩容提质 人才队伍与两岸交流双轮驱动

2024年,厦门市组织养老护理员等专项技能培训达9500人(rén)次,发放奖补资金超234万元;市教育系统5所高职院校设立(shèlì)相关专业,在校生(zàixiàoshēng)900人。

在(zài)深化两岸养老(yǎnglǎo)服务融合方面,厦门出台明确政策支持台胞参与本地养老服务。2024年,长庚护理院扩建项目、殿前街道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进展顺利,海峡两岸老年(lǎonián)用品展销平台正式落地,进一步促进两岸企业与机构(jīgòu)对接。台胞在厦入职养老机构可享同等待遇及(jí)政策补贴。

养老支持体系持续完善 一系列利老惠(lìlǎohuì)老政策出台

2024年3月(yuè),厦门出台《厦门经济特区老年教育规定》,成为福建省首部聚焦老年教育的地方法规,明确老年教育服务(fúwù)体系建设(jiànshè)要求。2024年9月,市(shì)民政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多项政策文件,包括促进两岸养老人才交流政策、适(shì)老化改造补贴细则、老年助餐补助办法等重要文件,在全省率先建立(jiànlì)普惠性老年助餐机制,实现养老服务从“基本保障”向“品质提升”转变。

“老有所养”基础更稳(gèngwěn) “惠厦保”投保率在全国名列前茅

厦门(xiàmén)不断提升老年民生保障水平。截至2024年底,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比上年末增加(zēngjiā) 15.50万人,基本养老保险参保(cānbǎo)率达到138.36%。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82.83万人,参保率超96%。“惠厦保”参保人数突破113万人,投保(tóubǎo)率在(zài)全国名列前茅。

同时,厦门市为老年人提供高龄(gāolíng)津贴、节日慰问金、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多项福利保障,确保(quèbǎo)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(xūqiú)得到满足。其中(qízhōng),为2316位80岁(suì)以上低保老人增发高龄补贴;为2941人次困难老人发放临时救助超2500万元。厦门连续第十年为全体(quántǐ)户籍老年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,2024年财政支付保费3900万元,保障48.5万人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(lǎoniánrén)权益保障法》第二条(dìèrtiáo)规定,此次公报所称“老年人”是指60周岁(zhōusuì)以上(yǐshàng)的公民。根据年龄结构的划分,老年人又可细分为三类:60至69周岁的为“低龄老年人”,70至79周岁的为“中龄老年人”,80周岁及以上的为“高龄老年人”。

基本养老保险参保(cānbǎo)率 =(与厦门市(xiàménshì)建立养老保险关系总人数÷厦门市常住人口总数(zǒngshù))× 100%。由于“与厦门市建立养老保险关系总人数”中包含曾经在(zài)厦门参保缴费,后虽已离厦停保、但未办理关系转移的人员。因此,如参保人员数量超过现有常住人口总数,会出现 “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”超过 100%的情况,但这(zhè)并(bìng)不意味着所有常住人口均已参保。

(厦门日报记者 翁华鸿 通讯员 林彦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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